同性婚姻合法化
在外師的課堂中討論到同性戀是否可以結婚的議題:
他先說明馬總統都同意未來這是可行的(先抬一個重量級的,已經很明確表明自己的立場了),可立法通過就像多元家庭結構模式,應該被尊重並承認。然後一個個問如果公投你會不會去投贊成票?為什麼?
於是一個個的答案果不期然都是他要的!
問到我時,一句”No!”讓他頗不可思議!於是一堆???接踵而來:妳為何說不?妳對他們有偏見嗎?如果妳的孩子是同性戀你能接受嗎?妳不覺得這應該合法化嗎?妳到底要投”是”或著”否”?⋯妳真是個奇怪的女人耶?(好在早已認識他,否則肯定K死他>_<)
二十幾年前曾在一家貿易公司做飾品出口業務,後來覺得在新光三越附近擺地攤賣飾品比上班更好賺,於是開始了跑警察的地攤生活,卻在這短短的時間裡,認識不少同性戀朋友,值得一提的是後來這些人不是成為服裝設計師就是當今的彩妝大師,還有一位開了知名的法國餐廳,現在正在籌備義大利餐廳,說真的,與他們共事過我不得不佩服他們(好像都是男的耶!)獨特的眼光與品味。
我對他們沒有任何的偏見,同樣是人就該享有人類應有的權利,追求自己喜愛的人,與喜愛的人一起生活,只要不影響別人,為什麼要去干涉他人喜愛的是同性而不是異性。其中有一位帥哥(後來成為服裝設計師)有一次到香港取貨巧遇一英國人,那位英國帥哥就追隨他到臺灣來,哪怕兩人語言有很大溝通障礙,但在那時的社會能遇到喜歡的人當然就與愛相隨了!我想異性戀也很難如此珍惜對方吧?
如果這是一種生態現象,許多既定的模式被打破(更何況由來已久,只是越開放就越多這類訊息?還是越多這類訊息迫使社會開放接納他們?這留待專業人士去研究吧!)我們就敞開心胸接納這樣的現象,而不是由一群人去決定另一群人該如何過生活,自然就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,我們有什權利去投票呢?投票決定”是的,你可以跟這個人結婚一起生活!” 如果人生而平等,為什麼跟異性結婚就可以而同性結婚就不行?(當然這後面還有更龐大的議題關於社交、關於代理孕母、關於孩子⋯)
當然如果這樣論述下去,還有許多本末倒置的作法,群眾只是一味的跟隨,跟隨法律的制定,定了這法律保護這群人,還要再定另一條鬆綁另一群人,而普羅大眾的我們只要在這些選項中選擇「是」或「否」,然後像老鼠跑迷宮一樣到達終點即可,完全不需要邏輯思考,我不知道這是教育的成功或著失敗?但我知道至少對政治人物相關從業人員都會有不錯的未來!
(以上純屬上課討論自己的一些淺談, 對這議題本人並未深入探討, 也沒興趣研究, 若有專家學者我絕對尊重您們的意見, 謝謝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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