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%的人毫無良知 我該怎麼辦?
4%的人毫無良知 我該怎麼辦?
25個人裡面大概就有一個反社會人格者,而所謂的反社會人格者主要就表示他們沒有良心。這種人並不是無法理解好壞之間的分別;而是就算他們理解,也無法限制他們的行為。這種人就算理智上能夠瞭解對錯之間的分別,但在情感上還是無法瞭解,而他們也不會恐懼上帝,但我們這些正常人就會。25個人當中就有一個人完全沒有罪惡感或是悔意,而這種人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。
反社會人格在人類社會裡的高發生率,會對我們這些一定得住在這個星球上的正常人造成既深且廣的影響,就算對臨床上並沒有受過創傷的人也會。那4%的人會把我們的人際關係、銀行戶頭、成就、自尊和我們的太平日子毀得一乾二淨。
然而,令人跌破眼鏡的是,還是有很多人對這種疾患一無所知,或者就算有所認識,也只會從「暴力型精神病態」(殺人兇手、連續殺人犯、大規模殺戮的兇手〔mass murderer〕)等角度思考,這種人一再犯法,他們如果被抓到就會被關起來,或許還會被我們的法律制度處死。但一般人察覺不到,也分辨不出混在我們裡面的非暴力型反社會人格者,這類人為數更多,但這類人通常不會公然犯法,而法律制度也拿這些人沒辦法。
比方說,我們大多數人不會想到「構思一場種族清洗」和「毫無罪惡感地跟老闆講一個同事的壞話」之間有任何對應關係。但是這二者不僅存在某種心理對應關係;而且它們之間的對應關係還很令人害怕。這種對應關係很簡單,但也很根本。這二者都欠缺一種我們都有的內在機制:我們做了一個認為是很不道德、很沒倫理、很不顧別人或是很自私的決定時,這個機制會懲罰我們。如果把廚房裡最後一塊蛋糕吃掉,我們多少都會有點罪惡感,而如果是故意,或是很有計畫地去傷害人,那更遑論我們會有什麼感覺。沒有良心的人都屬於同一個族群,不管是愛殺人的暴君,或只是冷酷無情的扒手。
有或沒有良心是一個很根本的劃分,這種劃分比智力、種族或甚至性別的劃分更重要。不僅僅是在社會地位、慾望、智力、嗜血或機會方面上,靠他人勞力過活的反社會人格者、偶爾搶便利商店的人,或是當代「強盜貴族」(robber baron)之間的區別;或者是普通的惡霸,和反社會人格殺人犯之間的區別。這些人跟他人的區別是在心理方面,這些人的心裡有個空洞,這些人沒有良心。
……
海爾是位冷靜的科學家,關於他的研究對象,他是這麼說的,「每一個人,包括專家在內,都會被這些人欺騙、操縱或是迷得團團轉。厲害的精神病態能夠打動任何一個人的心弦……最佳防禦之道就是好好弄清楚這些掠食者的本性。」 而賀維‧克勒利(Hervey Cleckley)寫了一本經典教科書,這本書出版於1941年,書名是《精神健全的面具》(The Mask of Sanity)。克勒利對精神病態做出了如下指控:「對精神病態來說,美與醜(除了外表)、善、惡、愛、恐怖與幽默都沒有實質意義,也都無法打動他。」
……..
這個問題在本質上無可避免會變成「他群v.s.我群」(them-versus-us),因此這個問題就會引發科學、道德和政治上的爭議,讓我們一個頭兩個大。我們要如何從科學的角度研究一個顯然是跟道德有關的現象?誰應該得到我們的專業協助,是那些「病人」?還是必須忍受他們的人?既然我們用心理學研究來「診斷」反社會人格,那麼我們應該「測試」誰?在一個自由社會裡,我們應該把所有人都抓來測試看看?而如果有人真的被測出是反社會人格者,社會能夠拿這個資訊怎麼辦?沒有其他疾病會引發這類政治不正確,或專業不正確的問題,而反社會人格(我們都知道反社會人格和「毆打配偶、強暴、連續殺人、好戰」等等行為有密切關係) 某種程度上其實是心理學最後一塊,也是最令人畏懼的處女地。
然而,我們最害怕提起的一個問題是:我們能否確定地說,反社會人格不會在有反社會人格的人身上運作?反社會人格究竟是一種疾患,還是一種官能症?還有一個問題就是:良心一定會在有良心的人身上運作嗎?還是說,良心不過是用來封鎖社會大眾的心理柵欄?不管我們會不會大聲說出來,但我們多少都會懷疑,因為千百年來,就算時至今日,許多舉世聞名的人都是沒有道德的人。而在我們當今的文化裡,利用別人已經變成一種流行,而不講良心的商業行徑顯然能夠累積天文數字般的財富。而在個人層面上,大多數人也都可以從他們的生活當中看到許多例子,不講道德的人就能成功,而有良心的人經常看起來就像傻瓜一樣。
http://www.businessweekly.com.tw/article.aspx?id=12389&type=Bl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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